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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泉之十诫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3-22 点击:

1、浸泡时间视个人需要及泉温而定,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且每日应以三回为限。

2、浸泡过久也会导致心脏负荷过重,引起所谓的「恶汤」。千万别以为浸泡越久、效果愈好,尤其当泉水越热时,浸泡过久,肌肤的水分及油脂流失过速,皮肤非但没有获得润滑,反而会因干燥而发痒,干性皮肤的人尤以为诫。

3、不是每一种温泉都适合浸泡,过烫、过酸的泉不要泡,温度以30~45℃最为恰当。

4、尽量避免饭前或饭后立即浸泡温泉,饭后应该至少间隔60分钟较恰当。

5、长途跋涉后不宜马上洗温泉,先稍做休息,等体力恢复后再入温泉池内浸泡。

6、容易失眠者以微温的温泉为宜,最好能稍微躺着浸泡。

7、若感到头痛、恶心、对悸,则不宜再继续浸泡。

8、有特定疾病、或有特殊生理状况者,应自行注意泡温泉时的安全。

9、通常自温泉池起来后不必再用清水冲洗,但皮肤过敏的人或泉质浓度过高时,最好还是再冲干净,才不致产生反效果。

10、民间有此一说:男孩青春期前不宜常泡温泉,否则会影响家族香火之传递,为了安全起见,孩童浸泡的水温不宜过高,大人应先行测试。

摘自中国洗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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