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表示,决定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由各地区自愿参加,第一批试点地区拟定10个。试点工作将自2005年9月开始,2006年12月前结束。
《方案》表明,审查结论为优秀(A 级)的,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每年实施一次简化监督;审查结论为良好(B 级)的,为中度风险、一般信誉度,实施每年两次的常规监督;审查结论为合格(C 级)的,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每年3次的强化监督。审查结论为差的,将按规定查处。卫生部要求,量化分级管理不是创优、评先活动,不宜采取挂牌形式,其分级情况可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该行动主要是在酒店、美容美发店、洗浴桑拿中心等公共场所进行,其评分项目包括建筑布局、公用用具的存放与消毒、消毒设备,通风系统等10多大项,其细分的小项则更多。如对酒店的评分标准中就标明,无拖鞋专用消毒池或未配备一次性拖鞋的扣3分;清洗清毒后的客用棉织品上有毛发、污迹扣5分;公共卫生间有积水的扣1分;有积粪(尿垢)或有异味的扣1分等42个小项。
广东省卫生厅表示准备推荐几个市参加试点,但目前尚未接到正式文件,具体决定要在正式文件下来后才能确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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