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还有一起意外事故引起的诉讼也很值得说一说。去年9月,高先生受朋友之托为中华新路上的某足浴城修理霓虹灯,不料发生意外,从高处坠落身亡。女:事发之后,店家表示与死者素不相识,也从未叫高先生前来维修灯箱,因此不愿作出赔偿。但根据普陀区人民法院今天作出的一审判决,这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去年9月6号中午,市民高先生受朋友之托,在帮临海足浴城维修霓虹灯时,不慎从6米多高的灯箱上摔了下来。后经抢救无效,第二天不幸身亡。法院调查后认为,高虽然不是被告直接邀请来的,但双方在维修前已经确立了口头要约,所以被告方要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临海足浴城赔偿原告高先生家人医药费、生活费及死亡赔偿金共人民币13万余元。
摘自新闻综合频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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